土地使用权有期限 房屋所有权无期限
房屋是永久所有权?
国土部长回应:公众存在误解
3月8日下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接受采访表示,公众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一些误解。据了解,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正式施行,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一项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姜大明部长表示,新版不动产证书中,“使用期限”登记的是土地使用权期限,但住宅所有权无期限,可以更好保护不动产。国土部此前也表示,新版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能够让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便于在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
满70年了怎么办? 续期缴费可能性很大
此前,有不少人担心,不动产登记书上“使用期限”的设置,可能让“全国业主变房客”。现在看来,经过姜部长的解释,这种评论纯粹是一场误会。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这样的说法。不过房屋所在的土地是有70年的使用权期限,然而两者并不冲突。有专家就表示,“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而复旦大学地产运营研究所所长蔡为民更是直言,“其实在2007年的《物权法》中,已经规定了房屋70年产权到期之后,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如今房屋统一登记之后,这方面更加不会有太多问题,因为个人名下的不动产通过登记已经明确,接下来在产权到期后,是免费获得还是收费获得产权,国家会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决定。预计,70年后,续期房产是需要交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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